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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案例
知识产权类业务范围
来源: | 作者:版圈 | 发布时间: 2020-10-23 | 3111 次浏览 | 分享到:
业务范围:

1、商标服务(商标代理注册、商标争议解决、商标纠纷诉讼、商标刑事辩护)

2、专利诉讼(专利侵权诉讼、专利无效宣告、专利权属纠纷、商业机密诉讼)

3、著作权纠纷(著作权版权纠纷、网络著作权维权、盗版侵权诉讼、著作权法律咨询)

4、其他维权(不正当竞争侵权、打击网络侵权、电商广告侵权、海外知产维权)

北京市恒德律师事务所作为专业的主要从事版权法律服务业务的律师事务所,从宏观角度为企业制定版权战略规划及设计,主要包括:版权精益化管理、版权权益、防范相关法律风险、版权顾问服务管理、版权登记保护等规划。

企业知识产权法律顾问服务包括:

(一)、提供知识产权法律服务

(1)解答顾问单位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咨询、依法提出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

(2)协助顾问单位草拟、制订、审查因商务活动与第三方签署的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各类合同、协议书或其他法律文件,包括特许经营合同、知识产权方面许可与转让合同等。

(3)参与顾问单位涉及知识产权方面的较为重大商务活动的谈判、磋商,并提供分析论证。

(4)就顾问单位已经面临或可能发生的知识产权方面的纠纷或问题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法律意见书。

(5)协助顾问单位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战略体系、公司内部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内部关于知识产权方面的规章制度。

(6)协助顾问单位进行知识产权并购及上市、防控法律风险。

(7)应顾问单位要求,为顾问单位相关人员进行知识产权培训,讲授知识产权实务知识。

(8)协助顾问单位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维权及应急体系,并针对性地提出对侵权方的打击手段。

(9)代理顾问单位完成版权、专利、商标申请及登记等事项。

(10)代理顾问单位的知识产权诉讼、仲裁、商标无效等事宜。

(二)、日常法律咨询

(1)对于顾问单位的日常法律咨询,如问题简单并且属于日常事务,并且负责律师已经处理过类似问题的,应尽量即时予以答复。如问题复杂,且属于公司重要业务,或者负责律师以前尚未处理过类似问题需要研究的,应尽量在一个工作日日内予以答复。对于疑难或涉及公司重大利益损失的问题,应组织律师团队进行集体分析、讨论,行成书面的《情况说明》,供顾问单位参考。

(2)对于日常法律咨询,一般口头予以答复;如果涉及重大问题或顾问单位要求以书面答复的,负责律师应以书面予以答复。

(3)对日常法律咨询进行记录、整理,针对顾问单位重点的问题领域进行分析、研究,形成《法律服务记录》,在法律培训时对相关领域进行针对性说明。

(4)接受顾问单位的委托,代理顾问单位的诉讼案件。

(5)应顾问单位的需求,提供取证、发律师函、肃清及举报等非诉讼法律服务。

(三)、法律培训

应顾问单位要求,每季度至少举办一次侧重实用性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版权法律专题讲座及普法培训,结合实际案例向管理层及员工传授知识产权及应顾问单位的要求提供其他方面的法律培训,并按需求增加授课内容和深度、提交相关书面材料。

(四)、起草审查文件

律师在法律顾问服务中起草审查版权文件的范围一般包括合同、法律意见、协议、备忘录等契约性文件和其他包含法律问题的文件。原则上,普通文件在三个工作日内起草审核完毕;重大、复杂的文件根据顾问单位的要求及时完成,但是不迟于五个工作日。律师审查文件,根据不同情况作出以下处理:

(1)对于非常简单的文件,由律师口头作出修改答复,并填写《顾问单位日常法律咨询记录》。

(2)对于一般性文件或加急审查文件,在文件中以修订格式直接修改或写明修改意见,并填写《法律顾问服务记录》。

(3)对于复杂文件,应以修订格式直接修改的同时,出具《法律意见书》,并填写《法律顾问服务记录》。

(4)在起草和审查文件过程中,如发现顾问单位所涉事项有重大法律风险的,律师应当制作《律师风险提示》;如发现顾问单位在文件中选择的方案和做法有待改进、优化甚至改变的,应该制作《律师建议书》。

(5)律师起草审查文件,若认为必要或应顾问单位要求,可制订规范性文件,如固定合同范本、内部规章制度等,经顾问单位认可后进行推广使用。

(五)、参与商务谈判

(1)律师参与商务谈判应当维护顾问单位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在法律许可范围内为顾问单位争取利益最大化。

(2)律师应当在每次谈判后对谈判过程涉及的新法律问题进行法律论证,适当调整谈判方案,为进一步谈判作好准备。

(3)律师参与谈判事项应当填写《谈判事项法律服务跟踪表》,对谈判进程进行记录,并在谈判结束后归档备查。

(4)律师在谈判结束后,应当根据谈判结果和谈判过程所涉法律问题制作《律师风险提示》,对相关合同履行过程中应该注意问题或其他法律风险予以提示。

(六)、参与项目会议

(1)为了解顾问单位项目运作情况,工作计划和安排,便于律师开展法律服务工作,制定律师服务计划和确定服务方式,同时对项目会议议题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律师意见,避免法律风险,律师应顾问单位要求可参加顾问单位的项目会议。上述所称项目包括:重要经营项目、大额合同项目、重大招商项目等。

(2)律师参加顾问单位项目会议应当就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发言,对于确有法律障碍的事项,根据不同情况提出律师建议。

(3)律师参加顾问单位项目会议,认为讨论事项涉及重大法律问题,需要进一步法律论证的,应提议在会后进行法律论证,待法律论证完毕后向顾问单位提交《法律意见书》。

(七)、合同管理机制

(1)草拟、修改、完善日常发生的版权类合同,必要时出具《合同审查法律意见书》。

(2)协助顾问单位建立版权合同示范文本制度、合同专用章制度、合同台账制度、合同档案制度等合同管理的基本制度。

(3)提供版权协议类法律文书范本。

(4)协助顾问单位建立合同风险防范预警机制。

(5)制定适合顾问单位的合同管理制度,并对顾问单位相关人员进行必要的辅导、培训,帮助他们进行理解、消化合同管理制度。

(6)根据顾问单位的要求,参与合同或有关法律事务的谈判及会议,审查、修改采购方的各项重大非模板合同。

(八)、诉讼和重大项目服务

(1)对顾问单位经营过程中遇到的版权诉讼提供法律意见或法律论证。

(2)对顾问单位经营过程中涉及版权的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的诉讼、复议、仲裁活动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和论证意见。

(3)代理顾问单位进行诉讼、仲裁、执行、和解、调解、谈判。

(4)其他顾问单位在经营管理活动中或发生其他重大项目,需要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应该及早介入工作,了解情况,除前期参加项目会议外,主要应在法律可行性论证、法律方案设计、法律文件草拟、法律手续代办、法律风险管理等方面提供法律支持。

(九)、工作方式

为了更好的为顾问单位提供法律服务,可以根据具体的情况,就工作方式进行协商,采取更为灵活的方式来推进项目。我方提供的工作方式具体如下:

(1)根据企业的实际运作,确定每月或每周到企业的固定次数、时间,在该时间内到顾问单位了解相关情形及提供处理意见,参加相关会议并发表意见;对于日常的版权工作事务、往来合同、文件,企业可以随时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传给法律顾问,我们会在当时或合理的时间内解答、审核完成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2)对于重大或紧急法律事务,顾问单位可随时联络法律顾问,及时派遣律师进行处理。但应给法律顾问合理的准备时间。

(3)顾问单位指定至少一名工作人员作为法律顾问的联络人员,以配合日常工作的有效开展。

(4)所有法律顾问业务我们都以专业的人员进行团队服务,并规范服务流程,对向企业提交的解答、法律文件的修改稿、法律意见书等资料,都以统一的书面资料进行,包括电子邮件、传真、信件。我们将建立法律顾问工作记录清单,以便于双方的考查。对顾问人员所知悉的企业秘密实行严格的保密制度。

(5)定期对法律顾问工作进行书面总结,总结内容包括:法律服务内容、项目推进情况总结、法律风险防控、工作存在问题和改进方法方式等。

(6)在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过程中,律师将根据不同的法律服务内容制作不同的法律服务文书,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意见书》、《律师风险提示》、《紧急情况反映》、《情况说明》、《法律信息》、《工作日志》、《法律顾问服务记录》、《日常法律咨询服务记录》、《谈判事项法律服务跟踪表》、《会议纪要》等等。


业务范围:

1、商标服务(商标代理注册、商标争议解决、商标纠纷诉讼、商标刑事辩护)

2、专利诉讼(专利侵权诉讼、专利无效宣告、专利权属纠纷、商业机密诉讼)

3、著作权纠纷(著作权版权纠纷、网络著作权维权、盗版侵权诉讼、著作权法律咨询)

4、其他维权(不正当竞争侵权、打击网络侵权、电商广告侵权、海外知产维权)

北京市恒德律师事务所作为专业的主要从事版权法律服务业务的律师事务所,从宏观角度为企业制定版权战略规划及设计,主要包括:版权精益化管理、版权权益、防范相关法律风险、版权顾问服务管理、版权登记保护等规划。


企业知识产权法律顾问服务包括:


(一)、提供知识产权法律服务  

(1)解答顾问单位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咨询、依法提出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

(2)协助顾问单位草拟、制订、审查因商务活动与第三方签署的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各类合同、协议书或其他法律文件,包括特许经营合同、知识产权方面许可与转让合同等。

(3)参与顾问单位涉及知识产权方面的较为重大商务活动的谈判、磋商,并提供分析论证。

(4)就顾问单位已经面临或可能发生的知识产权方面的纠纷或问题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法律意见书。

(5)协助顾问单位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战略体系、公司内部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内部关于知识产权方面的规章制度。

(6)协助顾问单位进行知识产权并购及上市、防控法律风险。

(7)应顾问单位要求,为顾问单位相关人员进行知识产权培训,讲授知识产权实务知识。

(8)协助顾问单位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维权及应急体系,并针对性地提出对侵权方的打击手段。

(9)代理顾问单位完成版权、专利、商标申请及登记等事项。

(10)代理顾问单位的知识产权诉讼、仲裁、商标无效等事宜。

(二)、日常法律咨询

(1)对于顾问单位的日常法律咨询,如问题简单并且属于日常事务,并且负责律师已经处理过类似问题的,应尽量即时予以答复。如问题复杂,且属于公司重要业务,或者负责律师以前尚未处理过类似问题需要研究的,应尽量在一个工作日日内予以答复。对于疑难或涉及公司重大利益损失的问题,应组织律师团队进行集体分析、讨论,行成书面的《情况说明》,供顾问单位参考。

(2)对于日常法律咨询,一般口头予以答复;如果涉及重大问题或顾问单位要求以书面答复的,负责律师应以书面予以答复。

(3)对日常法律咨询进行记录、整理,针对顾问单位重点的问题领域进行分析、研究,形成《法律服务记录》,在法律培训时对相关领域进行针对性说明。

(4)接受顾问单位的委托,代理顾问单位的诉讼案件。

(5)应顾问单位的需求,提供取证、发律师函、肃清及举报等非诉讼法律服务。

(三)、法律培训

应顾问单位要求,每季度至少举办一次侧重实用性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版权法律专题讲座及普法培训,结合实际案例向管理层及员工传授知识产权及应顾问单位的要求提供其他方面的法律培训,并按需求增加授课内容和深度、提交相关书面材料。

(四)、起草审查文件

律师在法律顾问服务中起草审查版权文件的范围一般包括合同、法律意见、协议、备忘录等契约性文件和其他包含法律问题的文件。原则上,普通文件在三个工作日内起草审核完毕;重大、复杂的文件根据顾问单位的要求及时完成,但是不迟于五个工作日。律师审查文件,根据不同情况作出以下处理:

(1)对于非常简单的文件,由律师口头作出修改答复,并填写《顾问单位日常法律咨询记录》。

(2)对于一般性文件或加急审查文件,在文件中以修订格式直接修改或写明修改意见,并填写《法律顾问服务记录》。

(3)对于复杂文件,应以修订格式直接修改的同时,出具《法律意见书》,并填写《法律顾问服务记录》。

(4)在起草和审查文件过程中,如发现顾问单位所涉事项有重大法律风险的,律师应当制作《律师风险提示》;如发现顾问单位在文件中选择的方案和做法有待改进、优化甚至改变的,应该制作《律师建议书》。

(5)律师起草审查文件,若认为必要或应顾问单位要求,可制订规范性文件,如固定合同范本、内部规章制度等,经顾问单位认可后进行推广使用。

(五)、参与商务谈判

(1)律师参与商务谈判应当维护顾问单位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在法律许可范围内为顾问单位争取利益最大化。

(2)律师应当在每次谈判后对谈判过程涉及的新法律问题进行法律论证,适当调整谈判方案,为进一步谈判作好准备。

(3)律师参与谈判事项应当填写《谈判事项法律服务跟踪表》,对谈判进程进行记录,并在谈判结束后归档备查。

(4)律师在谈判结束后,应当根据谈判结果和谈判过程所涉法律问题制作《律师风险提示》,对相关合同履行过程中应该注意问题或其他法律风险予以提示。

(六)、参与项目会议

(1)为了解顾问单位项目运作情况,工作计划和安排,便于律师开展法律服务工作,制定律师服务计划和确定服务方式,同时对项目会议议题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律师意见,避免法律风险,律师应顾问单位要求可参加顾问单位的项目会议。上述所称项目包括:重要经营项目、大额合同项目、重大招商项目等。

(2)律师参加顾问单位项目会议应当就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发言,对于确有法律障碍的事项,根据不同情况提出律师建议。

(3)律师参加顾问单位项目会议,认为讨论事项涉及重大法律问题,需要进一步法律论证的,应提议在会后进行法律论证,待法律论证完毕后向顾问单位提交《法律意见书》。

(七)、合同管理机制

(1)草拟、修改、完善日常发生的版权类合同,必要时出具《合同审查法律意见书》。

(2)协助顾问单位建立版权合同示范文本制度、合同专用章制度、合同台账制度、合同档案制度等合同管理的基本制度。

(3)提供版权协议类法律文书范本。

(4)协助顾问单位建立合同风险防范预警机制。

(5)制定适合顾问单位的合同管理制度,并对顾问单位相关人员进行必要的辅导、培训,帮助他们进行理解、消化合同管理制度。

(6)根据顾问单位的要求,参与合同或有关法律事务的谈判及会议,审查、修改采购方的各项重大非模板合同。

(八)、诉讼和重大项目服务

(1)对顾问单位经营过程中遇到的版权诉讼提供法律意见或法律论证。

(2)对顾问单位经营过程中涉及版权的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的诉讼、复议、仲裁活动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和论证意见。

(3)代理顾问单位进行诉讼、仲裁、执行、和解、调解、谈判。

(4)其他顾问单位在经营管理活动中或发生其他重大项目,需要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应该及早介入工作,了解情况,除前期参加项目会议外,主要应在法律可行性论证、法律方案设计、法律文件草拟、法律手续代办、法律风险管理等方面提供法律支持。

(九)、工作方式

为了更好的为顾问单位提供法律服务,可以根据具体的情况,就工作方式进行协商,采取更为灵活的方式来推进项目。我方提供的工作方式具体如下:

(1)根据企业的实际运作,确定每月或每周到企业的固定次数、时间,在该时间内到顾问单位了解相关情形及提供处理意见,参加相关会议并发表意见;对于日常的版权工作事务、往来合同、文件,企业可以随时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传给法律顾问,我们会在当时或合理的时间内解答、审核完成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2)对于重大或紧急法律事务,顾问单位可随时联络法律顾问,及时派遣律师进行处理。但应给法律顾问合理的准备时间。  

(3)顾问单位指定至少一名工作人员作为法律顾问的联络人员,以配合日常工作的有效开展。  

(4)所有法律顾问业务我们都以专业的人员进行团队服务,并规范服务流程,对向企业提交的解答、法律文件的修改稿、法律意见书等资料,都以统一的书面资料进行,包括电子邮件、传真、信件。我们将建立法律顾问工作记录清单,以便于双方的考查。对顾问人员所知悉的企业秘密实行严格的保密制度。

(5)定期对法律顾问工作进行书面总结,总结内容包括:法律服务内容、项目推进情况总结、法律风险防控、工作存在问题和改进方法方式等。

        (6)在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过程中,律师将根据不同的法律服务内容制作不同的法律服务文书,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意见书》、《律师风险提示》、《紧急情况反映》、《情况说明》、《法律信息》、《工作日志》、《法律顾问服务记录》、《日常法律咨询服务记录》、《谈判事项法律服务跟踪表》、《会议纪要》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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